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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17-11-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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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部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首先,《实施意见》明确了村(社区)法律服务顾问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其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培训制度、日常工作规范、统计制度和评估制度。县司法局每年面向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至少1次国家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务方面的培训。同时,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利用已建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定时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
再次,《实施意见》对强化工作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合力效应。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每村(社区)每年3000元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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