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垦利兴隆司法所立足当地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维护辖区内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做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向辖区内社区、村(居)、企业、建设工地分发“12348”法律援助明白纸,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知识。同时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居)”“法律进企业”等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政策,通过“法律赶大集”等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重视学习。垦利兴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会,多渠道学习相关知识,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为了为辖区内弱势群体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垦利兴隆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辖区内企业、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四是注重实效。对辖区内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申请,除按规定告知相关申请程序外,在不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尽量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条件和受案范围,对有合理诉求的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
截止10月底,2017年垦利兴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群众97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16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