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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6-2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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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6618日发布的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东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员应于20167119时至17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山东的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山东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东营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721-22日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东营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四)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五)网报同底板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东营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东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0546-8336971,公告网址为best365体育在线(http://www.jyzps.com/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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