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493449040 | 
                    
                      | 执业许可证号 | 23705198110635329 | 组织形式 | 王希国 | 
                      
                      | 执业状态 | 利津县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 负责人 | 王希国 | 邮政编码 | 257400 | 
                    
                      | 地址 | 东营市利津县城津三路320号 | 联系电话 | 5621903 | 
                    
                      | 主管机关 | 利津县司法局 | 
                    
                    
                      | 单位简介 | 
                    
                      | 本所于1981年由国家出资设立,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成立以来始终秉诚“诚信、正义、勤勉”的所训,以规范和拓展为发展主线,以为当事人提供优良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基本宗旨,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本所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全所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路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神圣的律师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所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年来受到了东营市司法局、利津县司法局等上级部门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2014年,本所购置位于利津县利一路金凤凰大厦四楼高档写字间620平方米,并进行了统一装修,设计制作了律师所所标、展板等,明显提升了本所的办公环境和对外形象,本所硬件建设走在了全市本行的前列。 | 
                    
                      | 单位网址 | 
                    
                      |  | 
                    
                      | 业务范围 |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 考核信息 | 
                    
                      | 2006年度,被东营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
2008年,被东营市司法局、东营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 
                    
                      | 荣誉信息 | 
                    
                      |  | 
                    
                      | 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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