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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F49338618 |  
                      | 执业许可证号 | 237051996101023223 | 组织形式 |  |  
                      | 执业状态 | 垦利县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 负责人 | 臧成文 | 邮政编码 | 257500 |  
                      | 地址 | 东营市垦利县振兴路62号 | 联系电话 | 2560358 |  
                      | 主管机关 | 垦利县司法局 |  
                      | 单位简介 |  
                      | 本所是在原国资山东利顺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成立的,由臧成文、郭鹏飞、王振宇三名律师组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臧成文担任主任。现有专职律师5名,本所5名专职律师均具有法律本专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1名。本所是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后首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成立以来,虽然立足基层,但大力拓展服务领域。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所的服务已渗透到银行、房地产业,民营和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百姓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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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范围 |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 考核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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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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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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