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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75540167-0 |  
                      | 执业许可证号 | 237051985 10225772 | 组织形式 | 王育奇 |  
                      | 执业状态 | 河口区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 负责人 | 王育奇 | 邮政编码 | 257200 |  
                      | 地址 | 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1号 | 联系电话 | 3663536 |  
                      | 主管机关 | 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 |  
                      | 单位简介 |  
                      | 1985年3月10日设立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律顾问处。为区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事业单位,属区司法局内部科室。后更名为东营市第四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源律师事务所、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2003年9月10日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名称为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本所现有律师6人,其中合伙人3人,专职律师3人。中共党员1人,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1人。建所以来未受到投诉。 |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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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范围 |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 考核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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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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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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