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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 | 社会信用代码 | 57165713-7 |  
                      | 执业许可证号 | N.2010 6769020 | 组织形式 |  |  
                      | 执业状态 | 山东东营 | 成立日期 | 0000-00-00 |  
                      | 负责人 | 马长生 | 邮政编码 | 257091 |  
                      | 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府前大街81号 | 联系电话 | 8076199 |  
                      | 主管机关 | 东营市司法局 |  
                      | 单位简介 |  
                      |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现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员工24人,拥有3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位于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81号(东营市环保局对面、市政协院内),地理位置优越,办公设施先进,交通便利。
山东众成仁和(东营)律师事务所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为工作宗旨,以实现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目标,以建立资源共享和质量控制两大机制为主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现已建立了民商、公司证券、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刑事诉讼专业部门,统一调配人力和业务资源,形成了团队协作、专业分工、重点支持、全面服务的法律服务模式。 |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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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范围 |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 考核信息 |  
                      | 省级文明单位、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 荣誉信息 |  
                      |  |  
                      | 惩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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